前幾天,開始找建築師的資料並且和對方聯絡看看。

找到了一位能在下班時間與某人洽談的建築師,

於是昨晚去了解了一下狀況,

因為有了前次的經驗,在洽談過程中能夠很重點的談!

這算是被"共潘啊"所得到的收穫啊⋯⋯

但在重新設計前,我們必須把申請好的建照撤銷,

基於職業道德,建築師不能在有建照的狀況下對同塊地做設計。

現在就等撤銷再去談囉!加油~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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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oichik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